来源:交通职业资格网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 第25号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经在线核验登记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继续教育学时等信息,王艳等47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朱岩等10人符合延续登记条件,常志强等3人符合变更登记条件,杨恒岩等9人符合注销登记条件(详见名单),特此通告。
登记服务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人员和单位,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在“信用交通”网站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联 系 人:水运职业资格处 郑老师
举报邮箱:zhenglf@jtzyzg.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详见原文):2025年度第十三批(总第九十七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记人员名单.docx
原文链接:
https://www.jtzyzg.org.cn/LTPU/LEAP/home/html/newsDetail.html?newsid=da705442b73b4345a7a840fa7a61fefa&&newstype=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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