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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核对全省【检测机构、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证书、从业信息等!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7:07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173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官网

9月30日,安徽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核对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统一信息库信息的通知》,要核对全省检测监理、施工、造价咨询企业等所有建筑行业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


关于核对全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统一信息库信息的通知

安徽住建厅依托“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构建了全省统一的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一人一码”电子档案信息库,全面汇集、记录所有建筑行业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

为确保平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并组织行业企业和人员登录“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认真核对并确认相关信息。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全省范围内建筑行业及房地产行业,包括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检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物业企业等从业人员。

二、核对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资格证书、从业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等。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历史信息核对工作。

四、操作流程

请使用电脑或移动设备访问网址:https://rc.zhctc.com/,企业使用皖企通、从业人员使用皖事通账号扫码登录,在“个人中心”模块仔细核对人员各项信息(详见附件1)。

五、信息修改

如发现证书、业绩等重要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或需更新变动的,请按规定流程进行修正。

(一)证书信息

注册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书信息修正,由本人向发证部门发起数据修正申请,由发证部门审核后完成修正。

(二)业绩信息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绩修正,按《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修正系统模块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项目相关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完成修正。

原文链接:

http://dohurd.ah.gov.cn/wjgk/tzgg/58000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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