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有216家检测机构参加江苏省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水泥对比试验;其中,27家检测机构试验结果为"不满意",且存在下列问题;10家检测机构水泥终凝时间存在问题;3家检测机构水泥初凝时间存在问题;14家检测机构水泥终凝时间、初凝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均存在问题。
一、比对项目和方法
1.比对试验参数: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
2.比对试验方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3.依据《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28043-2019)《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02:2018)中稳健分析选代算法评价每个参加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以稳健平均值作为指定值,稳健标准差作为能力评定标准差,计算各检测机构结果的Z比分数。
比对结果按照数据统计分析、提交材料与视频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判。当同一检测机构两个参数的评价结果不一致时,以Z绝对值最大的评价结果作为本次能力验证的最终评价。
本次比对试验采用样品对方式,两个样品分别进行检测,并提交结果。两个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均符合《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28043-2019)的要求。
二、比对结果分析
1.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共216家,其中甲级(专项)机构6家,乙级机构95家,丙级机构115家。江苏通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申请注销不参加本次比对试验。
2.总体评价
本次比对试验共收到214家检测机构的完整有效数据2家检测机构提交数据不全,不参加统计分析。试验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189家,占比87.5%,不满意27家(含提交数据不全的2家检测机构),占比12.5%。
3.各等级检测机构满意率情况
参加本次比对活动的6家甲级(专项)机构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95家乙级检测机构满意和基本满意82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86%;115家丙级检测机构满意和基本满意101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88%。
各等级检测机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85%以上,检测机构技能水平总体可控。
4.各设区市满意率情况(见原文)
5.本次比对试验数据统计情况
本次比对试验采用样品对方式。两个结果的标准化和ZB反映试验室间系统误差,标准化差ZW反映试验室内随机误差。根据数据统计分析,标准化和ZB数据波动较小,说明省内各检测机构系统误差控制较好;标准化差ZW数据波动偏大,说明部分检测机构随机误差控制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人员技能水平需持续改进。具体数据如下:
三、比对结果评价
1.通报表扬的检测机构
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等15家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满意,提交的技术资料准确、齐全,人员操作熟练、规范,视频拍摄完整、规范,予以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2.不满意的检测机构
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等27家检测机构比对结果不满意,名单如下:
四、比对试验视频及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
本次比对活动各检测机构提交的视频及技术资料总体完整、规范,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部分检测机构试验准备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如:试验前未检查搅拌机叶片与锅壁间隙;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和初凝时间试验前未对维卡仪指针调零。
2.部分检测机构试验人员操作不规范、不熟练。如:标准稠度试验未在搅拌完成后90s内完成测试;凝结时间净浆试件装模操作不规范,净浆试件翻转后存在明显空洞;凝结时间试验未重新称量拌合,直接用标准稠度用水量试样测试;凝结时间试验时测针在试验过程中未擦拭干净。
3.部分检测机构关键数据和操作视频拍摄不规范。如:未拍摄凝结时间测定时的显示时间;未拍摄试杆、测针下沉过程,只拍摄下沉停止结果;在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和初凝时间试验维卡仪读数时有意快速掠过拍摄不清晰。
4.部分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不规范。如:维卡仪校准未按滑动杆与标准稠度试杆、初凝针、终凝针分别配合的总质量进行校准;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不规范,未按检定校准数据与规范要求进行对应确认;部分机构未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5.试验检测记录表/报告格式不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9)已经实施2年,部分检测机构仍未更新试验检测记录表/报告格式。
五、处理意见
1.各检测机构要认真总结分析本次比对试验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落实,不断规范检测行为,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2.比对试验结果基本满意的检测机构,要分析查找原因,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存档备查。
3.比对试验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分析查找原因,自行组织整改活动,形成整改报告,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整改报告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审查合格后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省厅,整改期间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满意参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报告。
4.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比对试验不满意以及连续两年不满意的检测机构的整改督促,严格整改报告审核,省厅将对整改流于形式的检测机构加强监督检查。
5.本次比对试验结果、试验检测行为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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