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拉机具设备应与锚具产品配套使用,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校正、检验和标定。当千斤顶使用时间超过()个月,应重新进行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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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处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标定:①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②张拉次数超过300次;③使用过程中千斤顶或压力表出现异常情况;④千斤顶检修或更换配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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