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设【2022】382号),对省水利厅质量工作进行考核时,其中质量管理工作分值占考核总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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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提升工作两部分,其中质量管理工作分值占考核总分的75%,质量提升工作分值占考核总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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