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由于设备订货方、原设计单位、监造单位或设备制造单位需要对设备的设计提出修改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书面设计变更通知或变更图,并由()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设计变更及协调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
原设计负责人
建设单位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采购方负责人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由于设备订货方、原设计单位、监造单位或设备制造单位需要对设备的设计提出修改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书面设计变更通知或变更图,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设计变更及协调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设计变更应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各方会签后方可实施。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设备质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