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第8.2.2条,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应宣布对总监的授权、施工单位应提交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书。②施工单位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③监理机构应说明监理工作准备情况。④监理工程师应说明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文件往来程序,以及工地例会等要求。⑤建设单位应说明工程占地、拆迁等与开工条件有关的事项。⑥总监应进行会议总结,指出施工准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明确解决措施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