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检验检测分析仪器通用技术要求》:1.质量特性:对仪器技术状态的描述,一般由技术参数、功能、性能特性三部分组成。2.技术参数:对仪器主要特征(测量对象、测量范围、最小检测量、输入量、输出量等)的描述。注:当这些特征参数有定量考核要求时,该参数为仪器(量值)指标。3.性能特性:对仪器使用性能(灵敏度、准确度、重复性、稳定性等)的定量描述,是仪器检验、交(付)收时的定量考核依据。注:在仪器的技术标准中,每一项性能特性都有相应的检验方法。4.功能:对仪器所具有的规定性能特性能实现应有用途的途径、方式(操作软件、校准方式、数据处理方法、报警方式、信号传输方式等)的描述。注:当对仪器特定功能有定量考核要求时,该功能为仪器(量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