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范》,LIMS的电子记录修改应保存()。
修改前后的数据及修改人员信息
仅修改后的最终数据
修改原因但无需记录时间
无需保存原始数据
依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范》6.3.4实验室应建立电子化数据和结果的退回、修改机制,规定退回和修改的时限,并确保追溯到前一个版本的相关信息,应保存原始的以及修改后的数据,包括修改的日期,标识修改的内容和负责修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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