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选参数申请数量应不低于所申请等级参数总数量的60%
用于证明检测能力的仪器设备应当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可以自购和租赁
用于试验检测工作的仪器设备应当按规定检定或校准
应具有试验检测用房的产权,或者具有长期(不小于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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