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 153 条第 1款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应当依据《民法典》第 153 条第 1 款及第 791 条第2 款、第 3 款的规定,认定无效。D 选项错误,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 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