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
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①建设工程经峻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②承包人已经提交峻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③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