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谈判的主要目标是完全推翻招标文件重新起草合同
合同起草方无需关注合同条款是否显失公平
磋商谈判的目标之一是通过修正合同条件,实现互利双赢
在谈判中发现的合同错误和遗漏应当忽略不计,以维持原招标文件的权威性
磋商谈判的目标主要有:(1)补正与完善。针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现的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中的错误、遗漏、不一致或矛盾之处,通过磋商及时进行补正、澄清和书面确认。(2)争取公平条件。合同当事方,尤其是非合同起草方,应积极争取对合同草案中不符合行业惯例、显失公平、权利义务不对等或风险分配不合理的条款进行修改,力求权责对等、风险分担合理。(3)实现互利双赢。在确保合规且不影响中标结果的前提下,通过修正合同条件,增强合同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力求达成一个既满足项目目标,又保障当事方合法权益的共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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