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无论是否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卖方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再次考核
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等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买方承担
由于买方原因考核未能达到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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