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8
4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中5.2.2第2条。烘干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2 揭开盒盖,将试样和盒放人烘箱,在105°C~110°C下烘到恒量。烘干时间,对黏质土,不得少于8h;对砂类土,不得少于6h;对有机质含量为5%~10%的土,应将烘干温度控制在65°C~70°C的恒温下烘至恒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