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雷氏法测定水泥安定性时,沸煮结束后,当两个试件煮后指针增加距离的平均值不大于( )且两者相差小于3.0 mm时,判定为合格。
3.0 mm
4.0 mm
5.0 mm
6.0 mm
雷氏法判定标准为:当平均值不大于5.0 mm且两个试件指针尖增加距离相差小于3.0 mm时,认为该水泥安定性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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