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砂浆棒快速法评定掺合料对骨料碱活性抑制效果时,若对比试件在28 d龄期的膨胀率小于0.20%,则评定为有效。( )
正确
错误
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砂浆棒快速法)规定,对比试件28 d膨胀率小于0.10%时评定为有效,而非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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