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列合同文件中拥有最优先解释权的是()。
通用合同条款
投标函及其附录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标通知书
组成施工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④专用合同条款;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⑨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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