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分包工作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分包后必须通知客户
事先获得客户书面准许
分包结果无需在报告中注明
分包方无需具备资质
依据第4.4.7条,分包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依据有关规定或者标准的要求,分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并应事先获得客户书面准许。未事先征求客户意见或者客户不同意分包的,不应进行分包。检验检测报告应清晰标明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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