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对原始记录的要求是()。
可随意更改或销毁
应完整、真实、可追溯
仅需保存电子版
无需记录样品流转过程
依据第4.4.5条,记录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样品来源和流转过程)进行真实记录。检验检测机构不应随意编造、更改或者销毁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完整、真实和可追溯,并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检验检测人员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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