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中,应当列明()。
工程合同价款总额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发生并确认的变更与索赔等费用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
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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