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计量行政部门可依法采取的措施包括( )。
责令停止使用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可并处1 000元以下的罚款
吊销机构资质证书
针对违规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或未检定继续使用的行为,法定行政处罚为责令停止使用,并可附加1 000元以下罚款,该条款不涉及没收所得或吊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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