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对厦门某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厦门市建设局开展全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厦门某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其办公地址一楼储藏间存放大量未检样品,涉及22个工程项目13种材料,现场查实88组样品未经检验即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共69份,存在未经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 法律依据: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负责”。
第五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虚假的检测结论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资质证书;对具有执业资格的责任人员,吊销其资格证书”。
➢ 处罚情况:
2023年9月5日,厦门市建设局对厦门某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予以8万元罚款的经济处罚。
2024年5月1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厦门市住建局对本案的调查报告认定后对厦门某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检测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cjs_3791/202504/t20250410_68651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