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等5部门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全面推行竣工联合验收。
经联合验收合格,同时提交了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还提交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综合窗口在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依据,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政务服务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详见原文):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
https://jst.sc.gov.cn/scjst/gfxwj/2025/6/9/27e8e25ee5634832bda2d15c80e867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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