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
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函及其附录
投标函及其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
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函及其附录—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函及其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④专用合同条款;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⑨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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