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保险时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发包人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监理人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人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发包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时,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导致发包人受到保险范围内事件影响的损害而又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时,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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