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审查期限不应超过14天,逾期未作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通过审查
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7天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后,只能自行审查,不得组织专家会审查
审查标准由发包人临时决定,无需符合法律规定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作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