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应以电子文件为准
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
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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