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承包人应完成的工作通常有:(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承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3)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4)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5)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6)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7)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