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背景资料:
某公路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该项目建设期3年,共向银行贷款5亿元,贷款时间为:第1年贷1亿元,第2年贷2.5亿元,第3年贷1.5亿元,年利率为6%。
事件2:由于规划调整和避让不良地质地段等原因,需要对该项目连续长度5.1km的路线方案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调整。
事件3:本工程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合同价款,具体约定见下表数据。本期完成合同价款为2170万元,其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确认应增加的索赔金额为150万元。

【问题】
1.针对事件1,计算建设期利息(单位:万元)。
2.针对事件2,请指出该工程设计变更的类型和负责审批部门,并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3,请计算应调整的合同价款差额,并说明本期是增加还是减少合同价款。
4.针对事件3,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有关规定,作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进行中间计量中的单价子目的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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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在建设期,各年利息计算如下:
第1年应计利息:1/2×10000×6%=300(万元)
第2年应计利息:(10000+300+1/2×25000)×6%=1368(万元)
第3年应计利息:(10000 +300+25000 +1368+1/2×15000)×6%=2650(万元)
建设期利息总和:300+1368+2650=4318(万元)。(5分)
2.该工程设计变更为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理由如下:
(1)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第五条,连续长度2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连续长度10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该项目连续长度5.1km的路线方案调整,大于2km,小于10km,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2)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项目属于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5分)
3.(1)本期完成合同价款应扣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确认应增加的索赔金额,即:2170-150=2020(万元)。
(2)合同价款差额=2020×[0.43+(0.19×122/100+0.12×4360/4000+0.17×360/340+0.09×100/100)-1]=84.84(万元)
本期增加合同价款84.84万元。(5分)
4.应按以下方法进行中间计量中的单价子目的计量工作: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施工单位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施工单位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施工单位应遵照执行。
(5)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施工单位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施工单位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施工单位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