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背景资料】某住宅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三层,地上四十六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1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在基坑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专业分包单位组织召开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专业分包单位聘请了外单位五位专家及本单位总工程师共计六人组成专家组,对《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总包单位在基础底板施工期间,因连续降雨发生了排水费6万元;某批次国产钢筋常规检测合格,建设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为由,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对该批次钢筋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施工总包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了检测,化学成分检测费用8万元,检测结果合格。针对上述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索赔程序和时限要求,分别提出6万元排水费用、8万元检测费用的索赔。【问题】1.依据背景资料指出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有哪几项?2.专家论证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别说明理由。3.危大工程验收人员有哪些?4.总包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什么?5.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两项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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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还有:(1)首层大堂模板支撑工程。(2)内爬塔吊安拆工程。(3)深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4)幕墙安装工程。(5)人工挖孔桩工程等。2.专家论证中存在的不妥之处有:(1)不妥之处一:专业分包单位组织召开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不妥之处二: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作为专家。理由: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3)不妥之处三: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理由: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3.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3)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4.总包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合同交底、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争议与诉讼、合同分析与总结。5.(1)6万元排水费用索赔不成立;理由:由于连续降雨属于季节性连续下雨,属于一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预见的,因此索赔不成立。(2)8万元检测费用索赔成立;理由:按照规定检测合格之后建设单位有权利要求再次检测,如果不合格,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和所造成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如果合格,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