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背景资料: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与路桥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了监理人员在进驻施工现场前熟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开工后,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由于强夯工程量无法在合同中准确确定,因此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计量。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制订的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要点如下:(1)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合格证书后,再提出计量申请报告。(2)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计量申请报告后7天内核实已完成的工程数量,并在计量前24h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专人参加计量工作,如果施工单位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自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计量工作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3)施工单位凭质量合格证书和计量证书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4)监理工程师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支付款额,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付款证明材料。(5)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取得的质量证书和计量证书以及付款证明材料,对工程价款进行支付与结算。同时,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事件2:施工到沥青路面时,因2合同段运输路面材料的道路被当地村民挖断,为了工期不延误,材料只能从1合同段快完工的一段路上运进2合同段。为此,建设单位召集两个合同段相关人员开会,要求1合同段调整施工安排,于8月30日前完成该段施工。9月1日起,2合同段从该路段运进材料。1合同段至9月20日才完成该路段施工,致使2合同段工期延误,1合同段的该路段在交工后缺陷期未满已发生破坏。【问题】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熟悉的主要资料有哪些?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到工程开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什么?3.事件1中:(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施工单位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实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将扩大范围内的工程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提出额外计量要求,但遭到拒绝。请回答监理工程师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2)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请回答本合同中变更部分的合同单价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4.事件2中:(1)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2)2合同段工期延误由谁负责,2合同段是否可以获得延期或索赔?为什么?(3)1合同段中的该段路被损坏应由谁负责,由谁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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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的资料有:有关技术标准、合同文件、监理计划、工程设计文件等。(4分)2.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②熟悉工程相关资料、审查图纸。③了解现场,核查施工环境和条件。④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如实登记监理人员。⑤配备必要的试验仪器设备,建立工地试验室。⑥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⑦审核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报建设单位。⑧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检查施工单位各保证体系建立情况。⑨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⑩核查开工申请,签发开工令。⑪参加设计交底。⑫参加工程交桩。⑬办理预付款签证。⑭审查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及设备等。(5分)3.事件1中:(1)监理工程师拒绝扩大范围的工程量计量是合理的,其原因是:该部分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工图的要求,也就是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范围,所以监理工程师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计量内容。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是施工单位保证质量技术措施,一般在建设单位没有批准追加相应工程内容引起的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2)本合同变更单价的确定可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但有类似工作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由监理人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④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施工单位过错、施工单位违反合同或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5分)4.事件2中:(1)建设单位做法不妥当。①调整施工安排即改变了工程已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属于“工程变更”,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才能作出变更工程的指示。②工程完工后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而1合同段的该路段完成施工后未经交工(或竣工)验收提前使用。(2)2合同段工期延误不是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可以获得延期,并且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通道受到破坏,改变的通道又未及时提供,延误是因为建设单位应负责的情况所造成的。所以,2合同段可以要求索赔。(3)1合同段该段路未经交工(或竣工)验收,提前使用,表示建设单位已接受并批准工程。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此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施工单位也应履行缺陷责任期义务、负责维修该段损坏路段,但维修费用应查明原因,属于质量问题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否则由建设单位承担。(6分)